爱泼斯坦心中暗暗鄙夷,走私就走私,还说得这么冠冕堂皇,不过脸上却是笑容洋溢,对陆逸明的话大加赞许:“你果然是懂自由的。没错,美利坚的民众有权力购买一台价美物廉的电视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随后爱泼斯坦又有些担心,毕竟他是知晓美利坚的贸易政策的,所以对陆逸明说:“走正规渠道恐怕不行,你们生产的电视机便宜到这种程度,肯定会被商务部针对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台三百美元的电视机,在欧美国家的民众看来是不可思议的,毕竟二零零零年的美利坚人均工资是两万九千五百美元,他们根本想象不出夏国的普通工人,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他们的二十六分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他们也理解不了夏国的产品为何价格如此低廉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逸明看向爱泼斯坦,有条不紊地说道:“所以,货物会先以出口的名义进入墨国,然后再经由墨国进入北美市场。

        爱泼斯坦听懂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家伙,敢情这是要拉上他一起搞走私啊!

        毫无疑问,走私是犯法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在巨大的金钱利益面前,法律是什么玩意儿?

        爱泼斯坦几乎是不假思索,脱口而出道:“这个买卖我当然可以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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